网络购物纠纷如何维权?

2020-12-05 11:0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224

近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特点与趋势(2017.1-2020.6)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介绍,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共收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4.9万件。当中国政法研究院院长李军及时表示,互联网监管要有创新空间。从根本上讲,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报告》显示,2017年以来,全国网络零售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每亿元零售额纠纷数量先是下降后波动。对此,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俊辉分析:“一方面,网络零售总额逐年增加,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却没有逐年增加,这说明消费环境不好网上购物的数量正在上升。另一方面,每亿元零售额纠纷呈下降和波动趋势,说明特定领域和环节的网络纠纷数量有增加趋势,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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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子电器类纠纷(76.65%)、家电纠纷(76.65%)、家电纠纷(17.65%)、家电类案件(4.65%)和家居用品纠纷(4.51%)来看,占案件总数的4.51%。约11.37%的纠纷涉及海外购物或进口商品。


报告还显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30.78%的纠纷涉及食品安全问题,22.56%的纠纷认为卖家的销售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欺诈行为,21.65%的纠纷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标签,9.15%的纠纷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促销的“例行公事”影响购物体验,“双11”点燃全民消费热情,释放巨大消费潜力。但网购纠纷也引起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监测发现,今年“双11”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带货现场送货和规则不合理。


带货直播的主要“空档点”是:明星带货涉嫌欺诈;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差。


不合理规则的“例行公事”主要涉及三点:一是电子商务有选择地推优惠券。该平台使用算法技术“描绘”不同类型的消费者数据。老用户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贵,或者搜索结果比新用户少;二是设置“硬性规定”,如未合并最终付款不得使用全折扣优惠券,未支付余额不得退款,余款必须持续到早上,“双11”当天不能退款等;三是计算全额扣除、折让、红包和购并都是可比的数学题,这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减少了便利体验。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各类主体要抓住双流通、扩大内需背景下的良好机遇,创新经营手段,坚守底线和诚信意识。


为促进网络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营销直播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对网络营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虚构交易或者评估,以虚假或者误导性价格手段引诱消费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估的。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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