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比利时进口福嘉啤酒因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被拒绝入境

2020-10-19 17:31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058

由于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百威旗下高端啤酒品牌福佳再次被海关总署拒绝入境。


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近日发布的2020年8月食品、化妆品不准入境信息显示,从比利时进口的两批48048公斤福佳啤酒被海关拒绝入境。进口商为广州市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由于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乙酰磺酸钾,具体商品为福格顿白啤酒(柠檬味)和福格顿白啤酒(玫瑰味)。


这不是富士啤酒第一次被拒绝入境。今年6月,三批福佳啤酒因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海关总署拒绝入境。


富士啤酒中添加的“乙酰磺酸钾”实际上是乙酰磺胺,它是像阿斯巴甜和三氯蔗糖一样的人造甜味剂。其优点是稳定性好,不会引起严重的血糖反应,在人体内不参与新陈代谢和蓄积,100%的原始物质从尿液中排出体外,所以很多饮料和食物都添加了醋磺胺。如果醋磺胺在剂量标准内使用,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但作为人工甜味剂,醋磺胺不能大剂量食用。

image.png

不过,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醋磺胺不能用于任何葡萄酒中。本发明的甜味剂可用于以牛奶为主要原料的即食风味食品或其预制制品(仅限冰淇淋、风味发酵乳除外)(仅限于罐装奶基甜点)、冷冻饮料(不含食用冰淇淋)、水果罐头、果酱、蜜饯、腌菜、加工食用菌、藻类等,粗粮罐头、黑芝麻糊、谷类甜点罐头、烘焙食品、饮料(包装饮料除外)、果冻、食糖、调味品、酱油、糖果、口香糖等,不得用于凉果类产品。


1983年,乙酰磺胺被粮农组织/世卫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列为a级食品添加剂,建议日平均摄入量(ADI)为0至15毫克/千克。


但“醋磺胺”不应用于任何葡萄酒中,这是不“未检出”的,因为有时添加到葡萄酒中的果汁和其他原料中可能含有少量的醋磺胺,尤其是一些进口果酒。这种果汁啤酒可以加入一定量的果蔬汁。但在果汁饮料和蔬菜饮料中,乙酰基磺酸钾的使用是有限的。是否超出使用范围需要进一步确定。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华健康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